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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死亡公证 
发布日期: 2015/4/6   信息来源:网站管理员     浏览次数:2355
 

死亡公证
● 一、申请人的证明材料:
☆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:(1)身份证;(2)户口簿
☆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:(1)护照(有效签证勿漏)或台胞证和户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;(2)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;(3)身份证(若有)
☆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
● 二、死者的证明材料:
☆死亡证明、火化证明、注销户口证明等
☆死者的身份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(若有)
● 三、如非申请人本人办理,还应提供: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
请注意: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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